我也曾尝试着跟她沟通,换来的,是她说我挟恩图报。她用怀疑的目光看着我,
质问我当年是不是早就想好要用一双腿,换一生荣华富贵。我以为生死之交,
她足够了解我的人品,谁知她竟以为我想攀附豪门。可明明我和凌月认识的时候,
根本不知道她是凌氏鞋业的千金。大学时的她,是不被承认的私生女,流落在外,很是落魄。
当时吸引我的,是的美丽大方和聪慧,是她向阳而生,努力追梦的样子。我是医学生,
她是设计系的,我们在各自的领域都很优秀,两个发光的人互相吸引,走到了一起。
毕业那年暑假,她想要创业。我便拿出全部的积蓄支持她,她设计的鞋子一上线,
就反响不错。凌月高兴道:“等我大获成功,你就一辈子都穿着我设计的鞋,
陪我走遍万水千山,好不好?”我笑着问:“现在不行吗?”凌月骄傲地说:“不行,
现在的设备和材料还不够好,我要么不给,要给就给你最好的。”回想起来,
那大概是我们最快乐的时光。好景不长,一场大火把我们困在鞋厂的仓库,
门和窗全都被堵死。情急之下,我将她护在怀中,等救援人员来时,我的腿早已被砸中,